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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9月1日起,建设单位负首责!项目负责人离岗仍追责!

[db:作者] 建筑知识 来源:[db:来源] 2024-02-15 23:20:42 0 离岗 建设单位 负责人 项目
住建厅:9月1日起,建设单位负首责!项目负责人离岗仍追责! 来源: 河南住建厅、建筑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8-15
近日,河南省住建厅发布《》,自9月1日起实施。 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01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规定签《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 02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者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2年以上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建质安〔2023〕206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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